样的一字长蛇最适合袭击了,尤其是后面的辎重队什么的,而且这样的袭击还可以给他补充兵力……
“至于你,愿意跟着我吗?”
他低头问那奴隶。
就在这时候两名他的奴隶士兵上前亮出自己刚割辫子的脑袋做广告。
“奴才叩见主子!”
那奴隶毫不犹豫地说道。
“不要叫主子,这个词太难听,爷是锦衣卫指挥佥事杨庆,你就算我的家奴了,叫家主吧!话说老爷这词也太难听,以后这个称呼得规范一下,不能让那些家伙叫我老爷了,老爷听着就引不起美少女的兴趣。”
杨庆说道。
那奴隶才不管他扯淡呢,很自觉地拿着刀骑上苏喀的战马。
这时候其他那些奴隶中,一些人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走出来,捡起各种武器在地上的清军伤兵身上放血交投名状,然后纷纷骑上那些清军的战马,不过还是有一些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趴在地上的烂泥里,就像准备好了与烂泥一同腐朽般,好在那些归顺的奴隶都认识他们,也没顺便给他们放血。话说这一次杨庆的收获很大,至少三百奴隶加入他麾下,这些人其实也别无选择,就算他们逃走跑去找清军也难免一死,清军在这方面的军法可是很严酷,奴陷主只有死,跟着杨庆至少还能有条活路。
“家主,鞑子后队在高平驿,咱们这样放火他们很快就会过来!”
那奴隶小心翼翼地说。
这时候那些骑兵已经点燃了他们之前推着的马车,车上的粮食立刻熊熊燃烧起来,这样的火光在黑夜中十几里外都能看见,实际上还不到十里远的高平驿清军后卫不可能看不见。
“啊,我要的就是他们看到。”
杨庆说道。
的确,他要的就是清军看到。
仅仅十几分钟后,前面的黑暗中无数火把的亮光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