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排的棚子搭的横平竖直,甚至还全部都有编号,并且李逍规定了每个棚子住一户,十个棚子为一甲,十甲为一保,采用保甲联坐制度。一家人有偷盗抢劫之类的不法行为,那么本甲之人若没有及时上报,就要承担连坐之罪。
对那些不服管束之人的处罚也很简单,视犯事之轻重,轻则抽鞭子扫茅厕,重则全家赶出工地。
这个处罚对灾民们还是很有效的,现在到处吃不饱饭,在这工地里一家人能暂时安顿下来,还有饭吃,大家哪又敢犯事被赶走。
李逍还专门从这些灾民里指派了人负责管理,比如每棚的棚长就是家长负责,每甲里则抽一棚的家长负责,每保则抽一位甲长负责,同时规定,每十天一轮,由下一人接替,实行轮流制,基本上每个人都要轮流当这个甲保长。
除此外,李逍还规定了,每棚前要弄个垃圾桶,每甲要挖一个茅坑,禁止随地大小便。
李逍也不让灾民自己做饭,而是规定要到食堂吃饭。
食堂很大,还划定了片区,指点每保甲用餐地区。那些做工的灾民自然能够免费在食堂吃饭,他们能在工地帮忙做事的也能有饭吃,区别是吃的多少而已。食堂是凭粮票吃饭的,成年的临时工们自然能得到三升粮票,但一般的妇人得二升,小孩老人便只能得一升。
粮食全都掌握在李逍的手里,招来的灾民们干活给票,到食堂吃饭,一切都有规矩。
天还有些时候才会暗,但食堂这边已经飘出来香味。
食堂里的妇人也都是自饥民中招募的,一般都是那些临时民工的母亲或者是妻子,身体差一些,便在这食堂里做饭。
李逍给他们和其它工人一样记工分,一个标准工分是一升粮和十文钱。一般孩童们就是拿一分,妇人拿两分,男人拿三分,而有技术的,或者是特别卖力的那种则也会拿四分甚至是五分。
在大食堂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