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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血溅金殿(1 / 6)

胜业坊,李府。

前厅,摆着一盘盘的黄金和白银,还有一箱箱的铜钱,一捆捆的绢帛,桌案上,还摆着好几张契约。

整整价值一万贯的钱财地契。

崔家算是出了血了。

黄澄澄的金条,一根十两重,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上面还打着崔家的印记。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黄金在大唐不算流通货币,大唐钱帛兼行,铜钱和绢帛都算是法定货币,但金银却不是。皆因为金银太稀少,难以承担货币的职责。

大唐的金银产量都极为稀少,甚至银产量比金产量还少。

天下贡金之州七十三,贡银之州六十四。虽然产金银之地不少,但产量极低,一些州贡金贡银,都是按两来计算的,一年贡银四铤,或贡金十两。基本上,如今每年新采的黄金和白银都只有几万两而已。

这么点量,导致了黄金一直成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一两黄金价值八贯铜钱,一两白银也价值五贯铜钱,金比银比铜是八比五比一的汇率,而且相对比较稳固。相对来说,唐朝的银价很高,金价倒比较平。

黄金一般是做为财富储藏的,朝廷掌握的金银则用来赏赐为主。

十六根大黄鱼,足足十斤,价值一千二百八十贯。

而那边白灿灿的银子,则全铸成银铤,形像猪腰,因此也通常被称为猪腰子银,这并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马蹄或元宝状的。

一锭银铤五十两,整整二十锭银铤,价值五千贯钱。

金银就值六千二百八十贯,剩下的三千七百二十贯,则是两个百亩田庄,再加两个长安的商铺,外加一些铜钱和绢折现。

真金白银的一万贯啊。

李逍不得不感叹崔家的底蕴深厚,说掏钱就掏钱,短短不到半个月时间,人家就能弄出一万贯的钱来。

李逍现在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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