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炖点骨头汤,熬些小米稀饭,给干活的大家准备好就行。”李逍给婉娘安排任务。
然后自己心不甘情不愿的换上旧衣服,戴上草帽,跟着一群麦客一起去割麦子。
李家在蓝溪有一千二百亩地,但差不多都佃种给了别家,自家只留了十亩自耕田,这还是李逍用来培育新麦种的,那麦种是在空间里用灵泉育过种的,他想验证下经过空间和灵泉培育后,种子是不是会变的更优良。
十亩麦田就在庄子前面,长势一直不错。虽然夏天干旱,但李逍一直保证了这块麦地的用水。
相比起其它田地普遍只有四成左右的产量,这块麦田不但没有半点减产,而且明显比往年丰收时还要好。
麦苗都比往年的高,麦穗都更长更沉,麦粒也更饱满。
甚至麦子都比其它田要晚熟了好几天。
其它的麦田早收割完了,这块麦田也才刚成熟。
这块麦田李逍可是比其它的麦田还种的早好几天的。
人刚走到田边,就已经热的衣服湿透,如同刚在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做为大地主,如今还是贵族,李逍本以为自己不用下地干活的。可谁知道,按照传统,他这个大地主,哪怕已经成了子爵的贵族,也是一样得下地的。
虽然作秀的成份比较多,但却不能少。
低头弯腰,扬起镰刀,一把把的麦秸秆割下来。
好热,弯腰在麦地里更加的闷热。甚至那麦芒如同锋利的刀子一样,划过手臂手背,就能拉开一条细口子,汗水再浸过,立即火辣辣的,还十分的刺痒。
没有半点诗人笔下的丰收浪漫,有的只是热、累,痒。
可看着其它的麦客们收割麦子,却一个个洋溢着微笑和喜悦。他们的动作又快又稳,一排排的麦子倒下,收割,捆绑,动作一气呵气,没有半点遗漏、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