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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代王友(3 / 5)

若是李逍这个问路的石子投下去,没有什么大的波澜,那么李治就可以试着给李弘提前开幕府了。

皇帝一道中旨送到政事堂。

宰相们有点为难。

皇帝的行事不太合乎规矩,代王才三岁,都没开府呢,任用什么王友?亲王出阁,起码也得十五岁吧,出阁之后才能开府啊。出阁都没,又开什么府。

皇帝还穿着开裆裤,天天呆在皇宫大内里,总不能让王友也跑进内廷去陪着吧,那怎么能行呢?

负责草诏的中书舍人虽然品级不高,但却是个极为权重的位置,负责为皇帝草诏。

大唐实际的政务决策中枢机构是政事堂,挂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称为宰相,可入堂议事。

而形式上,国家权利是通过皇帝诏令形式执行。大体上来说,中书主起草诏令,门下主审议诏令,中书令或由皇帝处领旨,或将宰相相议决之事,交由中书舍人起草诏令。

而中书舍人六员,在起草诏令的过程中,可以相互商量,并允许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为五花判事。

这些中书舍人就是中央起草红头文件的人。

皇帝的意图,得经过宰相们决议通过,才会交给中书舍人草诏,中书舍人草诏后交给门下审议后,才能正式下诏,交由尚书省执行。

这种制度下,皇权其实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是强势如太宗的皇帝,那么自然可以让政事堂领会通过自己的意图,但如李治刚上任这几年,由于政事堂是顾命大臣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元老为相,因此李治的话其实在宰相那里并没多大用,经常会被长孙他们驳回。

而连宰相那都通不过,又哪有机会草拟为诏书并通过门下审议呢。

没有经过这一套程序,那么皇帝的旨意其实就是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中旨,下面人遵守也行,不遵守也行。

几位中书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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