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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大火。”
在锅里炖排骨的空当,李逍又取来新鲜的黄瓜洗净拍碎,做起了凉拌黄瓜。
“这嫩穗有些可惜。”
“有什么可惜的,留着反而让整株玉米都结不出饱满的粒子,摘掉了也不浪费,这不还能做菜嘛。炖排骨好吃,也还能凉拌或炒着吃。”
一会功夫,锅里的水也烧的差不多了,加点配料炒制一会,大火收汁,便出锅了。
一碗香喷喷又色泽鲜亮的玉米笋炖排骨便摆在长孙无忌的面前。
“来杯烧酒?”
“可以。”
长孙无忌喉头涌动了下,他想不到那猪肉居然也能散发出这么浓烈的香味。
拿起筷子,他迫不及待的夹了一段玉米笋吃。
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汤的浓香,然后一口咬下去,玉米笋极为的脆、鲜、甜。
嚼起来很脆,很鲜,很甜,尤其是还有着一股浓浓的排骨肉香,没有想象中的猪肉腥味,他又夹起一块排骨,骨头上的肉已经炖熟了,一咬就脱骨,但肉又不烂,口感不柴不韧。
“如何?”李逍嘎吱嘎吱的嚼着一块黄瓜问。
“不错,出人意料的鲜嫩,这玉米笋配上猪排骨,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汁浓味香鲜甜甘脆,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玉米真是个好东西啊,这多余的嫩穗居然也这么好吃,不错不错。”长孙无忌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排骨,嚼了四五根玉米笋,吃的满嘴流油。
放下筷子,长孙无忌望着李逍道,“我关陇有三郎这样的后辈年轻人,吾辈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