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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纳妾也得有资格(2 / 4)

现在又有孕在身,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又找什么新欢呢。”

“官人,正因为我如今有孕在身,不能再服侍官人,才更应当赶紧找个小妾啊,正好让她替我服侍官人。”

婉娘倒不担心李逍有了新欢忘了旧爱。

毕竟纳妾归纳妾,但大唐对于正妻那也是有相当全面的保护的。比如说,大唐的法律就规定了,妻和妾天差地别的身份差遣。

从西周到清,其实中代一直就是一夫一妻的制度,一夫只能有一妻,虽然有妾,但妾从来不是对平民提倡的,妾其实是对贵族们的一种福利了。

比如在大唐,平民若想纳妾,得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得年满四十,其次,得无子。

年满四十岁还没有儿子的平民男子,才被允许纳妾,否则是没资格的。

对贵族们而言,也是一夫一妻制为主体,而纳妾,其实不过是个补充。三妻四妾,其实古代从来不存在,妻只有一个,只有个别狂妄的皇帝,才会搞出什么三四个皇后的事情来。

妾,永远都只是在妻后。

妻,是明媒正娶,受律法保护,而妾,是买。纳妾之时,甚至纳侍进门都不能大操大办,只能一抬小轿抬着进门。

娶妻要有婚书娉礼,但纳妾却是立契。

对于妾,夫和妻都可以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责、发卖,甚至就算是杀了,大唐律法规定,也不过是处以流刑而已,根本不用偿命。妾的儿子,也永远是庶子,哪怕正室死了,妾也不可能升为妻。

男人丧妻可续弦娶妻,但不能以妾做妻。

甚至许多妾的地位,其实也就是比奴婢稍高一些,而大唐的奴婢地位是律比畜产,跟牲畜一样的。

正是因为这传统和律法,所以婉娘很积极的愿意帮丈夫纳妾,却丝毫不用担心丈夫纳妾之后,会危极她正妻的地位。

妻可随意打骂妾,甚至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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