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就以县录事为最高,因此柳县令一开口就要举荐李逍做录事,也算是非常下本钱了。
按常例,县录事的选用,一般是必须选用本州之人,首取州内五品以上勋官者,若无合适者,那么就取六品勋官以下,甚至是白丁也可以。
县录事也不需要朝廷吏部选拔,而是由地方官府自行选取录用,故而柳县令说可以举荐李逍任录事。他一封举荐信,然后只要州府不否决,就没问题了,一般州府也不会否决这么一个小任命。
按理说,柳县令觉得李逍应当会愿意。李逍本只是个乡中地主,虽说挂了个流外的品级,但那不过是空衔,再说流外品其实也没什么用处,若有实职还有点权,没实职,那就只能领点俸禄而已。
李逍之前弄合作社,又弄乡约堂,这让柳县令觉得李逍是个想管事的人,那么县录事,好歹能算的上是县里的第五把手,怎么也比乡约堂的这个什么理事长更好些。
然后出乎他的意料,李逍却直接拒绝了。
李逍是真不想当官,所谓当官就得受人管,一入官场深似海,哪有如今这样逍遥自在呢。
他对官场更多的还是有些畏惧的,没根没基的人进那浑水可不容易。
如今这样挺好,呆在乡下,建个合作社,实际上也能管着好几百户人,如今又弄了个乡约堂,在蓝溪乡更是直接由他说了算了。
不是官场中人,却也胜似在官场,蓝溪五个里正都要听他的安排呢,这岂不比什么县录事更舒适。
再说了,他真要当官,上次就直接答应朝廷的征召,去东征军营里当个录事参军岂不更好,那还是实职七品官呢,比县录事的直接上司主簿还高几品,主簿不过才九品而已。
“三郎莫要嫌弃这县录事官小,你可能有所不知,在朝廷地方州县的吏员之中,录事是个比较特殊的位置。不比佐、史等吏,也不比典狱、执刀等胥吏,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