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主他还没来呀?”洪华疑问道。
“格老子的,你喝不喝,不喝老子走了。”猎鹰脾气有些燥怒地道。
“好,我们喝。”洪华与谢成两人相互望了一眼,便把酒灌入了腹中。
猎鹰心中一热,拍拍两人的肩膀,伤感地道:“好兄弟,今天你们可能就要作出刚才的选择,你们要好自为之,小心一些,最好在盟主来时把这些酒逼出来。言尽于此,我先走了,盟主问起来,便说我醉了,先走了。”
“猎大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洪华感到事态有些严重地问道。
猎鹰满脸通红,苦笑道:“但愿我能知道,不过我想告诉你们,‘绝杀’兄弟没死,他的仇人便是‘毒手盟’,就只这么多了,若能让各位兄弟在盟主到来之前保持最清醒的状态是最好的,那就是把酒全逼出来。”说完也不理会洪华与谢成的问话便摇摇晃晃地走了。
他想找的当然是雪莲,在宜宾谁人不知雪莲是猎鹰的女人,连这里最有钱的土豪都不敢打雪莲的主意。猎鹰是个奇怪的人,他把雪莲赎了出来,但也在“醉花楼”买了一间房,他并没让雪莲搬出来,而是让雪莲住在那里。因为他觉得“醉花楼”很有情调,只有在那里,心情才会好一些。
杀手本都是很寂寞、很孤独、很冷僻的,可却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醉生忘死的地方。
猎鹰不仅拥有雪莲,他每一次来到“醉花楼”时,先还要让那些向往他的骚美人给他按摸,陪他喝酒,那样才够味。
这时的猎鹰有些醉意,不仅有些醉意,而且还有些烦躁。敞开胸膛,露出油亮发黑而且凹凸如丘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扛着长剑走在大街上,别有一番野性和气势。那张刀鞘脸,如刀切一般轮廓分明,带着微微的紫膛色,给人一种金刚化身之感。
那些走过的男人,望着那凸起的肌肉总是带着向往羡慕的神色,而那些村姑、少妇们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