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离不开酒。
今天,他已不知洗了多少只碗,劈了多少柴,他的身上、脸上全是一道道的污黑印痕,胳膊上的几处伤痕还清晰可见。
他已成为牧野静风身边的人,但今夜并不是他值守,于是一如即往地进了伙房。
一个满脸横肉的大厨“当”地一声把一只勺子拍在了灶上,骂骂咧咧地道:“妈的,从早忙到晚,老子累得腿脚抽筋,就是给老子一个女人,老子也只能干瞪眼!”
此人名为刘明广,牧野静风在江南居住七年,已吃惯了江南的菜,偏偏刘明广烧得一手绝佳的苏杭菜,所以刘明广在伙房中一向是说一不二的,连伙房总管也让他三分。
每天刘明广都要把这几句话说一遍——每次说这句话时,就等于宣告伙房一天的忙碌结束了。
一阵乱响后,众人纷纷收拾刀铲物什,嘈嘈杂杂的笑骂声充斥了整个伙房。
白辰走近刘明广,陪着笑胜道:“刘叔,方才你烧的是什么菜?那个香啊,啧啧,我还道一不小心走进了御膳房!”
刘明广哈哈大笑,笑得脸上肥肉乱颤,他蒲肉般的手掌重重拍在白辰的肩上,道:“小子,今天你走运,炎老嫌送去的酒不烈,退了回来,你倒半坛去吧!”
白辰咽了一口口水,喜道:“多谢刘叔。”
刘明广一指墙角处的酒坛,白辰赶忙走了过去,拍开坛口,用力地吸了吸鼻子,惊喜道:“二十年女儿红!”
“女儿红?小子,你知道女儿什么时候最红?”
一个尖细的嗓音笑道。
那人的话立即引起一阵肆无忌惮的怪笑声。
白辰陪着干笑几声,正待转身出去,刘明广大手一伸,手中抓了一个纸包:“拿着,齿猪耳、花生米。”
白辰赶紧接过,一溜烟出了伙房,一手抱着酒坛,一手抓着下酒菜,飞快地跑回自己的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