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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血色浪漫 > 第四章

第四章(2 / 27)

是不是和晓白说说,说你从小学一年级就暗恋上她了,为了哥们义气,我得忍痛割爱。”

“去你大爷的。”

钟跃民懒洋洋地把挎包甩到肩上∶”进去吧,快开演了。”

张海洋懊恼地说∶”妈的,这小子可能不敢来了,好歹也是个成名的人物,这小混蛋也不怕丢份儿,”

小混蛋到现在还没有出现,不过钟跃民仍然认定,他一定会来。小混蛋是个好面子的人,他无论如何不会栽这个面子,反之,他如果来了,又能成功脱身,那么到不了明天,他会吹得全城都知道,把自己说成是李向阳,深入虎穴如入无人之地。钟跃民挺可怜这个家伙,这个从小在胡同里长大的孩子还没见过什么世面呢,一年以前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凭着心毒手狠混出点儿名气,现在已经开始为名声所累了,就凭这一点,他就非倒霉不可,因为他已成了众矢之的,谁干掉他谁就会成名。钟跃民一伙刚刚崛起时,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专找那些文革前就成名的流氓头儿叫板,那些流氓头儿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锋芒,只是一个劲地说好话认栽,因为他们心里太明白了,这些小兔崽子最好别惹,你横竖都占不到便宜,打赢了你丢面子,因为对方是无名之辈,你有欺负小孩儿之嫌,要是再打输了,你以后就别在江湖上混了,让一群小兔崽子给收拾了,还好意思当流氓头儿?

这个道理很简单,可是能把它想明白的人并不多,包括很多大人物,轰轰烈烈一辈子,最后为名声所累,栽了跟头。象钟跃民这种鬼精的家伙,却在十六七岁的少年时代就把这个道理整明白了,他想,要是自己处在小混蛋的地位,今天说什么也不会来,面子和生命比起来,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开演之前,剧场的休息厅成了京城玩主们的社交场所,李援朝似乎是个中心人物,他被一群男女青年簇拥在中间,如众星捧月,和这个握握手,和那个交谈几句,显得很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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