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她决意什么也不留下,我只有顺从而已。或者如她期望的那样,只好当她一开始就不存在。她不存在的地方,她的长筒裙也不存在。
我把烟灰缸浸入水中,关掉空调和收音机,又想了一通她的长筒裙,死心上床。
我答应离婚,她离开公寓已过去1个月了。这1个月几乎毫无意义。虚无缥缈的、犹如温吞吞的咖喱样的1个月。我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发生变化,实际上也什么都没变。
早上7点起床冲咖啡,烤面包片,出门上班,在外面吃晚饭,喝两三杯酒,回到家在床上看1个小时书,熄灯睡觉。周六周日不工作,一清早就开始转几家电影院打发时间。之后照常一个人吃晚饭,喝酒,看书睡觉。一个月我就是这样度过的,恰如某种人把月历上的数字一个个涂黑。
她的消失,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是无可奈何的,无非已经发生的事发生了罢了。哪怕我们4年过得再风调雨顺,那也已不再是重要问题,一如被抽去照片的影集。
与此同样,即使她同我的朋友长时间以来定期睡觉而某一天索性搬去同居,也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问题。那种事是完全可以发生并且实际上屡屡发生的。纵然她果真如此,我也并不觉得发生了什么特殊事件。说到底,那是她本身的问题。
“说到底,那是你本身的问题。”我说。
那是她提出离婚的6月间一个周日午后,我把啤酒罐的易拉环套在手指上玩弄。
“你是说怎么都无所谓?”她问,语调非常缓慢。
“也不是说怎么都无所谓。”我说,“只是说那是你本身的问题。”
“说实话,并不想和你分手。”她稍后说道。
“那,不分不就行了!”
“可是和你一起,哪里也到达不了的呀。”
往下她什么也没说,但我觉得她想说的不难明白。再过几个月我就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