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点火,眯细眼睛往上喷了一口。他身体小得给人以奇妙之感。脸和手脚一齐小。如将普通人的形体均匀地缩小复印下来一般。因此那支香烟看起来大得仿佛一支崭新的彩色铅笔。
小个子闷声不响,只顾目不转睛地盯着燃烧的烟头。若是约翰·莱克·戈达尔的电影,应当出现“他正在盯视燃烧的香烟”这样的字幕,但那影片毕竟大大落后于时代,幸也罢不幸也罢。烟头化做为量不少的烟灰后,他用手指通通敲了几下,磕落于桌面,对烟灰缸则全然不屑一项。
“那扇门嘛,”小个子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开口道,“有必要搞坏它,所以搞坏了。当然喽,如果乖乖用钥匙来开也是可以开的。希望别见怪才好。”
“家里空空如也——你一搜我想就知道了。”我说。
“搜?”小个子不无惊讶地说,“搜?”他口叼香烟,嚓嚓有声地搔了搔手心。“搜?搜什么?”
“噢,那我倒不知道,反正你不是来搜查的吗?破门而入地。”
“不大明白你的意思。”小个子说,“你肯定是误解了什么。其实什么都不想要,只是来和你说话,别无他图。什么也不搜,什么也不要。要是有可口可乐,倒想解解渴。”
我打开冰箱,拿出两罐为对威士忌买来的可口可乐,同杯子一起放在桌面。随后为自己拿出一罐惠比须啤酒。
“你不也喝点?”我指着后面的大块头问。
小个子弯起手指示意,大块头悄然趋前,拿起桌上的可乐。长得虽牛高马大,动作却如风吹杨柳。
“喝完了干那个。”小个子对大块头说。然后转向我,说出两个字:“助兴。”
我背过身,看大块头一口喝干可乐。喝毕,他把罐倒过来,确认再无一滴可乐后,放在手心一攥,便不动声色地攥得面目全非——只见红色的可乐罐发出风吹报纸般的瑟瑟声响,顿时变作一枚普普通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