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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1 / 10)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寡和自我慰藉。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把这个城市认做故乡。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在迅速变化着——房屋、街道以及人们的穿着和话题,时至今日,它已完全改观,成为一个崭新、按我我们标准挺时髦的城市。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在我三十岁以后,我过上不倾心已久的体面生活。我的努力得到了报答。我在人前塑造了一个清楚的形象,这形象连我自己都为之着迷和惊叹,不论人们喜欢还是憎恶都正中我的下怀。如果如开妆还多少是个自然形象,那么在最终确立它的过程中我受到了多种复杂心态的左右。我可以无视憎恶者的发作并更加执拗同时暗自称快,但我无法辜负喜好者的期望和嘉勉,如同水变成啤酒最后又变成醋。

我想我应该老实一点。

她的容颜改变得如此彻底,我看到她时完全无动于衷。那天我去火车站送一位至亲,在软席候车室等候进站时,视线恰与她的目光相遇。她坐在斜地面的一排沙发上,目光随着一个正在地上跑来跑去独自玩的小女孩移动,小女孩跑到我脚前的皮箱边,于是我们相逢。

她手托腮五指并拢几乎遮住了口、鼻、两颊瘦削如同橄榄,一双眼睛周围垂褶累累,那种白色的犹如纸花的褶皱。

纯粹是由于视野内景物单调,那个活动着的小女孩产生了难以抗拒的牵引力,我的目光再次投到她脸上,我发现她刚才注视我的那一眼仍在持续。

那是控究的凝视。小女孩跑到她身边,娇声娇气地说话,她的回答低得几乎听不清,由于拿腔捏调摹仿孩子式的语调而嗓音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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