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长,假如来的不是什么脏东西,而是那种大型猛兽,你就使劲戳。”
大胡子到底凶悍,连番发号施令,很快稳住了阵脚。
顾蛋能拥有大胡子这样的手下,我感觉自己以后,不能再小看他了。
我刚在心里夸大胡子临危不乱,结果眨眼之间,一道金光从一个坟头后面闪出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突然又消失了。
那道金光消失之前,在大胡子的胸口,绕了小半圈。
然后我就听到了小顺和六子的惨叫惊呼,原来大胡子人虽然还站在那里,但是心脏已经不见了。
我抬起头一看,大胡子胸前,有个空荡荡的血窟窿。
这个时候,我开始庆幸自己的英明了,幸好我没有因为贪财,或者急于知道大胡子三个人跟踪我是要干什么,而跳出去。
那道金光悠忽之间,我都没看清,就杀了大胡子,虽然不是吃人的野兽,但是比吃人的野兽还要可怕。
就算我有点神通,也对付不了这神奇的东西。
六子和小顺,这个时候倒还聪明,没有被吓得抱头鼠窜,那样就会把后心留给那道金光,说不定会被从后面掏走心脏。
而且他俩就算跑,还能跑得过那道闪电般的金光嘛。
借着小顺手里火把的亮光,我伸头看看,大胡子脖子上挂着的那个去煞牌,已经不知所踪了。
看来所谓的去煞牌,对这道金光,一点作用都不起。
这样看来,小顺身上的纹身肯定也白搭。
很显然,小顺没有想到这一点,举着火把,照着自己胸膛上的纹身,对着金光消失的方向,用另一只手拍的啪啪响。
火把照亮了纹身,也照亮了小顺的脸,我一下就认出来他了。
小顺和那个长发青年一样,也是当初瘦高个小偷的同伙,估计瘦高个死后,他和长发青年,又投靠到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