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骨头架子,这要是半夜三更的醒来,还以为身边躺着一具骷髅。
脸色蜡黄,病态,走几步都喘息。
阮先生有个儿子,是个讨喜的,将来若是自家春妮给人当后娘,肯定不会毒打小娃。
阮平之条件好,谁都想要争抢,婶子觉得自家闺女有竞争力。
“阮先生喜欢吃我家小荷做的,你家春妮的手艺不行。”
莫大娘有人明着来争抢,当即就不乐意了,这也得有个先来后到,不带挖墙脚的。
“啧啧,我家春娘是第一次做,忘记往盐巴,但是阮先生都说做了好吃了。”
莫大娘说自家闺女手艺不好,后来的婶子可不愿意听了,没听说送礼,先送的收了,还不让后进门的送,没这么霸道的!
她家春妮喜欢阮先生,背地里偷偷求了她,闺女有想法,当娘的咋能不支持呢!
“再说,小荷娘,我看你家小荷瘦得很,我都心疼,过个年,一冬天都没养出来点肉,咋还总担心别人的吃食呢?”
言外之意,先管好自己,阮平之不会喜欢那干瘪的,有点自知之明,就不应该过来。
莫大娘也知道自家闺女的短板,家里用不少法子,补来补去,也没见有什么成效。
娶妻当娶贤,身材,长相,这些都不是问题,她家小荷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绝对本分。
相反,春妮就不一样了,总去城北大营送饭,和士兵们都很熟悉,相对而言,名节上差一些。
“你啥意思,你的意思是我家春妮名节有损?”
后来的婶子当时就面红耳赤的,北地的姑娘,谁家不是这样?而且春妮也算是将门之后,爹和大哥都在城北大营内,送点东西探望,这个是最正常不多的了。
以为谁都和小荷一样,当着自己是大小姐吗?
“我可没这么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