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所以要去这个位置,是因为根据侦察兵传递来的情报,机动炮队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在这个位置出现,按照黄建军的分析,机动炮队的人也要休息,而且轮式火炮也不可能无休止的处于机动状态,这就需要一个极为隐蔽且又能够随时对红军进行炮火袭击的地方,而他们要去的地方最为符合蓝军机动炮队的需要。
因为深入蓝军腹地,且又是地形开阔的戈壁滩,只要移动,即使再高明的战术动作和伪装手段也会暴露自己,所以只能白天休息,晚上全速行军。
牛致远是突袭队里面公认的枪法最好的一个,早已达到了全军训练大纲所规定神枪手的水准,而且步枪、手枪和狙击枪等各类枪支都有过训练。所以他手中除了一支95式自动步枪之外,还背着一支W03型12.7毫米狙击步枪,这是今年的年初刚刚配发到A团,也是A团能够拿出的最先进的狙击枪,全团总共才三支。
此枪采用非自动方式,单发手动装填,配3发单排弹匣和可调两脚架。全枪长1392毫米,重12.5千克,有效射程1500米以上,初速可达850米/秒。最主要的是,它不但可以发射普通机枪弹和曳光弹,还可以发射穿甲弹和穿甲燃烧弹及钨芯脱壳穿甲弹等特种枪弹,是此次摧毁蓝军机动炮队的主要杀手锏。
金加刚身体最为强壮,除了一支95自动步枪之外,还扛着一门40火箭筒,一路上对这门单兵重型装备喜爱的不行,黄建军看他一直背着辛苦,想让其他人换换,他都不愿意。
其他人除了95式自动步枪之外,还各背着一挺88式冲锋枪。因为毕竟是演习,身上不用携带大量实弹,虽然背着两支枪和背囊,但以尖兵以上水准士兵的体能素质,连续跑上十公里,速度不是太快,还是能够承受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