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纠缠,不肯放开,不能放开。
“咣啷”一声,咖啡被推落在了地上,溅出一地的褐,触目惊心。
他还紧紧搂着她,两个人不知所措的望着一地的碎瓷片。新利的、雪白的碎片,在灯下反射着冷冷的光。
她终于说:“我来打扫。”
他心一横,在她耳畔轻声说:“管它呢。”
管它呢,管它呢,管它呢……
如果上天已经注定,那么管它呢。
在此之前,他这辈子的唯一肆意而为,也不过是中学毕业,一意孤行去了mit。
大姐希望他念hbs,而且他自己也知道,如果念了哈佛的商学院,将来的一切只怕会事半功倍。
可是他不愿意,于是唯一的一次放纵了自己,去了自己私心向往的大学,学了毫不相干的学系——明知或许是最后一次了,因为彼时已经深切的知道,他的人生已经如同那枚蝴蝶一样,钉在黑丝绒底子上,凄怆而华美,却动弹不得。那粒无形的银色长针,已经深深穿透了他的整个人生。他活着的意义,已经早就注定,容不得他有半分的挣扎。
第二天他去医院看大姐,没想到三姐也来了。
她们姐妹难得见面,大半因为简子俊的缘故。赵筠美买了水果与燕窝来,还有大捧的鲜花,笑吟吟的说:“大姐气色好了许多。”见到承轩,轻轻的“啊”了一声,说:“坏小子,好像又长高了。”她虽与大姐不和,但从小喜欢承轩,将他当个小孩子看,踮起脚来搂他的肩膀,笑着说:“趁着还没有人跟我抢,赶紧搂一搂。”
“三姐也越来越年轻漂亮了。”
赵筠美抿嘴笑:“贫嘴。”仔细端详他:“怎么倒像瘦了,真是越长越像四弟。怪不得人家说……”她说到这里,突然“啊呀”了一声,说:“忘记给圣贤寄书呢。”承轩奇道:“四哥要你给他寄书?这太阳倒是从哪里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