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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尺(1 / 3)

在时尚杂志的爱情小说里看到:“爱情根本就是化骨绵掌。”字字老辣仿佛毒药,唇角不由牵起微笑,彼此秋日艳阳,星期六的下午,自家露台上。八楼,不高也不低,城市的中庭。抬头碧晴湛蓝的天,俯瞰则是众生芸芸如蚁,随手抓了甜腻的曲奇饼,咬一口,松脆浓郁,漫不经心的想,那些杜撰的惊心动魄,纸上谈兵。

酒吧的名字是一首老歌,叫《城里的月光》,今时流行音乐争先恐后,一首首刷新的频率日新月异。难得还有人记得。也不过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虽甜得发腻其实也未见出奇,就像是她喜欢的曲奇饼。

喝掉最后一杯姜啤,恣意问:“础生,你肯不肯跟我结婚?”

乔础生正和一位妖娆的女客说话,应接不暇对方的花枝乱颤,百忙中抽空回过头来丢下一句:“林恣意,你喝的是姜啤,不是whisky。”恣意手里一张餐巾纸,揉得潮了,绵软微湿,纸巾上幽蓝的套色,城里的月光几个字,她想起新开张的时候问乔咄生:“为什么取这个名字?纪念旧欢吗?”

他眯起眼来笑:“是为了纪念你。”恣意哧哧的笑出声来。

cd是新晋的流行音乐:“我在一公尺之外的世界,一辈子回不了的原点,我这才发现你离我有多么远。”比她年纪还小的大男生,沙沙的唱着咫尺天涯的爱情。一瞬间怀旧起来,曾经最喜欢的歌曲名叫《幸福》,与同事一起去ktv,唱到:“终于还是差了这一步,停在幸福前方不远处。”无端端的感动,以为是爱情最好的绝响。

临了,一语成谶。

按照众人传说的剧情,理应泪如雨下,茶饭不思,气若游丝。她唯一能算得对号入座的情节是到城里的月光,一口气喝下三杯姜啤。回去收拾自己的物品时,嘴角犹噙啤酒的余甘。相识尹始,家宇不喜欢她喝酒,她从此滴酒不沾。不过以为唾手可得的是幸福,离自己只一步,一步之遥,于是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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