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收成分配,韩浩提出了三种分配方式供张辽选择:
第一种是劳役屯田,每年的屯田收成除了供屯户食用外,全部交官。
第二种是分成屯田,每年收成之后,分成收租,使用官牛的,官六民四;使用私牛的,对半分,即百姓留一半,上交官府一半。
第三种是定额屯田,按每人或按每亩,收取固定数额的粮食。
张辽放弃了第三种方式,定额收租太呆板,如果遇到丰年还好,遇到灾年屯民的负担就会很重。
他采取了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
第一种劳役方式是针对贼寇俘虏和受处罚的罪囚,他们只有无偿进行一年至三年的劳役屯田,才能转为正常屯田。
对于寻常屯户,则采取第二种方式,按比例分最为合理,可以激发屯户的积极性,即便后世的很多领域仍然都是采用这种分成模式。
不过针对韩浩的提议,张辽又放宽了分成条件,将比例定为使用官牛者,官民对分,使用私牛者,官四民六。
先前编户齐民之后,河东郡足足多了近十万的编户齐民,数目之多令张辽瞠目。
只是,虽然可用人数不少,屯田对无田无产的百姓和流民也大有好处,但那种近乎军事化管控,却让大多百姓犹疑却步。
从各世家豪强释放出的十万百姓,只有不到三万无产者愿意参与屯田,其余百姓或是租借土地自行耕种,或是仍愿意托庇于豪强,做一个编户的佃农。
三万屯民看似不少,却远远达不到张辽的要求,但他不能强迫,他已经得罪了世家,再得罪了百姓,可就彻底玩完了。
不过张辽自然有手段,他迅速布告了四条鼓励措施。
第一条,屯户可以免除每年一个月的劳役。
第二条,遇到灾年,屯户将优先得到官粮赈济,屯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