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委员:(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体b0002密机:aaa
对软件brain1,brain2,brain3,brain4,brain5,brain6的第三阶段鉴定报告
(本部分的全部内容约五万字,以下只显示结论,正式资料见数椐库b004)
软件brain1,brain2,brain3,brain4,brain5,brain6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死亡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数椐库f0001第2041号记录,f0002第163号记录)
软件brain1,brain2,brain3,brain4,brain5,brain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数椐库f0001第5号记录,f0002第27号记录)
以上公民有五人(brain1——brain5)具备符合法律手续的死亡证明书,编号3456432484,1954634267,7463869265,9765375432,085642325465.鉴定委员会法律小组认为按目前情况对这些证明书的鉴字医生追究法律责任是不合适的,但从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中无法为他们找到辨护根据.
以上公民一人(btain6)的死亡证明查询困难,但社会已公认这个公民的死亡.
对于以上的复活(仅为本文件用语,不具法律意义),就目前法律无法给出更多的解释,建议下届人民大会对与此有关的各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补充.
鉴定委员:(签字)
(以上各信息体均按aaa密级存档,原件无拷贝.)
会议室中一片寂静,人们正努力使自己相信眼前是现实而不是梦境.这寂静持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