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家,不要让母亲为我担心。
说走,就走,顺着来时的路,我快步前行。
走了三四天,才走出去那冰川的邻居,那片茫茫的大草原。遇见了一个热情的牧民,在他们家吃了顿饭,然后又送我到了一个小镇,去做班车。
可到了那里,我才记起来,自己身上没有钱,只有手里拿着猴子留下的那只宝剑。在牧民家,要了麻布包好,此时背在肩上,原本是要带回去,还给猴子的,但是这手里分文没有,吃饭坐车,都需要钱呀,要不把它变卖了算了?
不行,毕竟猴子爱着支宝剑如同性命一般,算了,我手里还有两块玉佩,不如把使用过的那块卖了吧,毕竟已经用过了,可能就没用了。而另一块说不准,哪时还用得上呢。
想到这里,我就在小镇的街市上先转悠。还算走运,这里真有那么个地段是摆摊,买一些仿古的小玩意的。
我找了地,蹲在那里,掏出那块玉佩,找了一块砖头,放在上面,然后自己坐下来喊着:“走过路过,看看呀,价值连城的玉佩,低价出售了。”
我的喊声,引起不少变卖那些古董纺织品小玩意人的注意,毕竟此时的我,棉服挂的乱七八槽,蓬头垢面,胡子都长出来好长。
一看像个乞丐一样。但是在行家眼里,却知道我一定是个盗墓贼。
正喊着,我身边不远处的一个精瘦的老家伙走了过来,拿起那块玉佩看了看,眯着耗子眼冲我呲着黄牙一乐,说:“不要喊了,你这块玉我要了,走我们去饭馆里一边吃饭,一边谈谈价钱。”
“好吧。”对于我来说,只要有买主,那就可以了。
俩个人进了一个小餐馆,这个小餐馆,人也不多,但是这老家伙,似乎跟这里的老板很熟悉,直接进入里面的雅间里。
冲着跟进来的伙计说:“老规矩,上一套上来。”
伙计答应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