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咬就咬吧,大不了就掉块肉下来。
就这样,我咬牙跑了有一站公交站那么远,总算有辆出租车出现了,我抱着红颜赶紧上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偷偷瞄着我们,眼神暧昧。
我在黑暗中紧紧抓住红颜一只因为隐忍而辛苦到不断颤抖的手,低声在她耳畔说:“没事的,忍一忍,到了医院就好了。”
到了医院,我给司机丢了一百块钱,就匆匆忙忙抱着红颜冲下了车,等到我好不容易找好医生,把红颜推进了抢救室时,我浑身已经大汗淋漓,胸口那边则痛得厉害。
我解开扣子一看,才发现身上到处都给她抓红了,胸口那边有一个清晰的牙印,血渗透牙印流了出来。
我寻思下口可真够狠的呀,想起奔跑时她的玉兔不断撞击我的胸膛,我没来由的一阵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不敢再想下去。
过了很久,医生从手术室出来,让我去办理住院手续。我办理好后,红颜已经被送到了病房。
我走进病房,看到的是一张苍白如雪的脸,哪怕是浓重的烟熏妆,也掩盖不了她的憔悴。原本盘起的发垂落下来,柔顺的长发犹如上好的绸缎披散至腰间,和黑色的旗袍融为一体,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
我走过去,轻轻为她盖上被子,发现她的腿上已经被包扎好了,只是那一抹红,在完美无一丝伤疤的秀腿上,看起来无比的触目惊心。
怔怔的看着这伤口,我总算明白了她为啥喝了红酒,却能坚持到走出塞纳左岸。这是因为她为了保持清醒,把一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腿上,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一切。
她得有一颗多么坚韧不拔的心,才能在那种情况下毫不犹豫的捅自己一刀?又得有多大的定力,才能在受伤后,依然和那个猥琐男谈笑风生?
这个女人,她内心的强大让我自惭形秽,同时,我很想问她一句:“值得吗?那个合约,大不了就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