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去办点儿事,这章算是草稿,明天再修改一下。)
这件事到这儿,并没有完,杨二哥那天喝的最多,坐椅子上都左摇右晃了。
吃饱喝足结账的时候,出现了一点小尴尬,饭店里的饭菜比地摊那里要贵上很多,我们三个人身上的钱加一块儿都不够付账,想跟老板赊账,老板跟我们不熟,不赊给我们,强顺建议,把那九千块钱先拿出一点儿付了饭钱,回头再补上,杨二哥伸手把那钱掏了出来,我赶忙跟他夺了过去,给他们两个解释,这钱跟别的钱不一样,能经咱的手过,但不能经咱的手花,你现在花了就是以后再补上也不行。强顺听了挺不乐意,我跟他说,规矩就是规矩,等咱坏了规矩后悔都来不及了。
在这里解释一下,强顺为啥一直鼓捣着我给人看事收钱呢,因为过去我们跟陈辉一起流浪的时候,陈辉带着我们给人家办事,偶尔会收人家的钱。给人看事儿能收钱这个,就是在那个时候,在强顺心里根深蒂固了。他一直都困惑着为啥不能收钱,为啥跟着陈辉给人家办事的时候,我帮人看的事儿,陈辉却能跟人家要钱。我给强顺解释,陈辉收钱是因为人家有祖师爷护着,再说,他一个人领着咱俩年轻人,又得让咱们吃,又得让咱们穿,有时候要不来饭,他再不收点儿钱,咱不得饿肚子,当时的情况不同。
言归正传,这时候钱不够付账,老板又不赊给我们,没办法,我只能留下当“人质”,强顺陪着杨二哥到杨二哥家拿钱。
拿来钱结了账以后,我们俩把杨二哥送回了他们家,杨二哥非拉着我们俩到他家里坐会儿。
客厅里,杨二哥一摇三晃给我们俩倒了杯水,我把钱从身上掏出来,放到了桌上,交代杨二哥,把钱收起来,可别明天酒醒以后忘了。杨二哥说,忘不了,等上夜班的时候,带着钱回老家一趟,亲手交给老田的老婆。
听杨二哥这么说,我心头一动,就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