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当兵鬼以后,我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子怅然若失的感觉,一下子好像不知道自己该干啥了,继续往南走?还是返回医院在医院里继续找那东西?
前思后想一琢磨,算了,今天晚上还是先让自己放轻松一下吧,拎起地上的猪头肉跟花生米,又返回了他们镇子。
在镇子一家商店里买了瓶酒,又找了个明亮的路灯在大马路边儿上坐下,酒瓶盖儿拧开,捏着花生米猪头肉吃喝上了。
我这幅情形看上去是不是很美好,洒洒脱脱自由自在的,其实一点儿都不美好,我当时心里又孤独又寂寞,特别想家,心里就想着,喝吧,喝醉了就不想家了。
一会儿的功夫,我还真喝醉了,困劲儿也上来了,打路灯底下站起来,把还剩下一多半儿的酒菜全拿上,晃晃悠悠在他们镇子里找地方睡觉。路灯边上不能睡觉,人来人往的不说,我书包里还放着很多钱呢,再说还是今天刚买的新书包,万一我睡着了,有人看上我的新书包顺手拎走了,那我可就得不偿失了。
顺着大马路走了没多远,给我在路边找到一条僻静的巷子,两边都是高楼,巷子里面是水泥地面,地面还挺干净,里面还有过堂风,又凉快又没蚊子,是块睡觉的好地方。
往巷子深处走了走,书包放地上当枕头,一咕噜身儿,躺书包上就睡了起来。
书说简短,也不知道睡到啥时候,耳朵边上突然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紧跟着,就感觉头下面枕的书包猛地给人抽去了,我顿时惊醒了,睁开眼睛一瞧,抽我书包的不是个人,是一条大土狗,这时候就在我身边,脑袋正往我书包里面钻呢。土狗我见的多了,我们村里多的是,上学的时候经常被追着咬。
我没立刻起身,躺在地上不动声色抬起一只脚,照定狗屁股上就是一脚,土狗这时候的注意力全在书包上面,猝不及防,给我一脚踹的“嗷”地一声惊叫,原地蹦起来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