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来的,用枪,我的确不太习惯。
Bn仔光眯眼,说看得出来,你还很自信,觉得不用枪,也能够搞定我们这一屋子的人,对吧?
我说话不是这么讲的,我过来,不是想搞定你们,只是过来讲道理的。
讲道理?
听到我的话语,一屋子的人全部都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Bn仔光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起来,指着我,说你一进来,二话不说就打死了我的保镖,震住了我们一屋子的人,然后你跟我说你要跟我讲道理讲什么道理,弱肉强食?
事实上,当我丢下了枪的那一刻,整个屋子的气氛都开始变了。
这些人能够陪着Bn仔光和大佬庄在这儿吃宵夜,肯定都是一丘之貉,而且既然外面有保镖,里面肯定不会有人带武器。
我刚才拿着枪,他们不动,是怕枪子无眼,但我托大地将枪给扔掉了,这里面除了我之外,也就一小孩儿,他们哪里还会有畏惧?
若不是Bn仔光示意,只怕这帮人都会冲上来了。
不过我之所以丢了枪,也正有此意。
毕竟屠杀赤手空拳又毫无反抗的人,这事儿对我来说,其实也是一种心理障碍。
但如果对方主动攻击我,那又不同。
我就等着他们动手。
然而这个时候,在旁边一直不吭声的大佬庄却站了起来,盯着我,说我知道你是谁了。
我笑了笑,说这不难猜。
事实上这的确不难猜,因为我们带了黄毛过来,而且我还说过,那枪是从Bn仔光的手下红棍惠阳仔手中抢过来的,而那帮人,刚刚从明德医院赶回来。
其他人可能不知晓,但Bn仔光和大佬庄应该跟许鸣有着很亲近的联系,自然应该知道,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孩儿,这是什么意思。
它不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里昂和玛蒂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