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原來的结论是正确的.二一零包间.是蜡烛点燃了窗帘.二一二包间.是电线接头外露.碰上了墙纸引起燃烧.两个很正常的很偶然的起火原因.这说明什么问題呢.在那个时候.二一一包间的人.早已经被灌得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他们就相当于在等死.这就是说.作案人在起火之前至少半个小时以前.就已经在清河茶楼里了.否则.他们沒有足够的时间灌醉那四个倒霉鬼.或者说.作案人就是清河茶楼的人.发现起火是在七点四十三分.那么火源最初的燃烧时间可推定为七点半多.换句话说.凡在七点之前进入茶楼的.都可以列入怀疑对象.而七点之后进入茶楼的客人.基本上可以排除了.”
余中豪点了点头.拿出笔记本翻开.算了一下.走到黑板前.写了个数字.一百零五人.“我同意.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这一百零五人.都是在七点或七点以后进入茶楼的.可以暂时排除掉.”
“好.再來看看这个情况.二一零包间.四点进的茶楼.七点二十分结帐离开.七点二十分到七点四十三分发现起火.间隔太长.他们不应该是放火的人.二一二包间.三点三十分进的茶楼.七点三十分结帐离开.七点三十分离七点四十三分.有十分钟的间隔.按照漏电起火的原理.时间够了.但不太符合作案人毁尸灭迹的设想.万一不起火怎么办.所以.他们也可以排除的.据酒楼的人说.这两个包间都是订到七点半.也就是说.到了七点半.他们必须离开.而死者恰恰在二一零和二一二之间的二一一包间.这说明了什么.”
肖剑南应道:“只有酒楼的人.才能做出这种安排.”
“对.酒楼的管理层.以及吧台的值班员.都是我们的调查重点.但不尽然.他们可能只是执行者.只是安排包间并负责点火的人.真正的幕后策划者.应该在客人当中.”
余中豪问道:“你根据什么.而作出这样的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