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但是后来习惯了,那冰凉的手串和肌肤一样的温度,慢慢的重量落在手腕上,渐渐的成为一体。
摘下的时候,仍然还是有点不习惯,下意识的想去摸,却摸了一个空落落。
但是,总会习惯的。
这样连夜前行,知道了地点,便知道国都泾阳的方向,曦辞便一路朝着那个地方疾驰而去。
她将自己的耳坠给卖了,当了盘缠,一路上倒是颇为畅通无阻,只是行走一路,都可以看见猎杀野狼的队伍,城市和大一点的镇子还好,小山村里便没有更多的防备措施,听说被狼咬伤了不少人。
曦辞隐隐约约觉得头晕目眩。
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
赶了三四天的路程,曦辞到了望城。
整个城池都是士兵,而一看那装束,曦辞便知道,这是秦国最有名的三大御林军之一。
蓝色的铠甲在大街上行走。
曦辞牵着马停了下来,便看见来来往往穿梭的人群,跟在蓝色御林军后面,不停的说些什么。
“终于捉到了,韩少将真的是太厉害了!”
“就是!”
“哎,那头野狼带着不知道作了多少恶,多么希望早点将这些东西给捉完,那么便好了。”
……
“韩少将”三个字钻入曦辞的耳朵,她的精神顿时一振,她和韩凤阳的关系,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宫中保护帝后的人都必须经过精挑细选,韩家便是他们最为信任的一家,那个时候韩凤阳还小,便被他的老爹带进了皇宫,被安排来保护她和阿珩,刚进来的时候他才不过七岁,虽然比她还大一岁,但是身子还没抽高,矮胖矮胖的,她也顶顶瞧不起他的,因为带了“凤”字,所以她和阿珩在私底下都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小凤子”。反正后来渐渐接触了,便知道这是一个忠义鲁钝的少年,后来渐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