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
别看电影的创意是LUA的,而且主演之一的金泰熙也是LUA的,但《盗贼同盟》的总投资大约在一百五十亿左右。
其中的大头都是NEW社出的,所以人家肯定要占大头。
LUA这边有制作和创意的加成,因此能够占到45%,已经是NEW社的让步了。
看样子,自己送给郑在信的《辩护人》的剧本,已经让NEW社认清了LUA的实力。
“这很好,奴那蛮厉害的,居然可以谈下来这么多。”
面对着朴政赫的夸奖,金泰熙俏脸嫣红。妩媚地瞟了他一眼,回赞了过来。
“还不是你拿出来的作品有说服力,NEW社知道跟咱们合作吃不了亏,所以才会这么大方的。”
不管怎么说,朴政赫对《盗贼同盟》的票房很有信心。哪怕投入了这么多,一定会赚回来的更多。
“剩下的部分,租赁新的公司大楼和装修大约要花费四十五亿,金英熙部长那边也需要二十亿左右的活动经费。最后大约还能剩下一百亿左右,扣除掉公司的预备金,就是艺人们的收入了。”
说到这里,金泰熙顿了一下,犹豫着建议道:“政赫,我觉得EXID那边的收入可以不用这么早支付。她们进入公司以来,还没有把公司投入的成本赚回来呢。”
说完,金泰熙小心地看着朴政赫的神色,不知道他是什么想法。
事实上,韩国的娱乐公司经常有奴隶条约的说法,而现实也是如此。
因为竞争激烈,每一百个练习生里,都做不到有一个能出道。所以为了收回成本,娱乐公司不可能给偶像组合多么好的合同待遇。
基本上所有的娱乐公司跟偶像签署的合约,都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而且大部分的偶像,几乎在出道的头三年,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因为她们在刚出道时候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