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这个名字,绝对可以满足自己关于取名的高标准,严要求了。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定下了这件大事以后,还有一个同样困难的问题,需要石磊头疼。
按照一般的生物学习惯呢,也是石磊一直以来的习惯,发现了这样的新物种,一定要命名一下的。比如食金蚁啊这种。
那这个小东西应该算哪一类呢?“摸金鼠”,它摸的可都是石磊的金子,我的小心脏啊~更何况它也拿不到校尉的官衔,还是算了吧。
纠结了半天,石磊还是决定叫它这类为“寻宝鼠”吧。希望以后它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宝贝,别总给自己捣蛋。
这事必须好好记录下来,这可是足以流芳百世的。就比如食蛇鼠这种传说中的东西能够流传下来,可不是靠着神话传说的功劳,而是明朝时的国医圣手李时珍,在自己的著作当中写下来的。
《本草纲目·兽三·食蛇鼠》:“按《唐书》云,罽宾国贡食蛇鼠,喙尖尾赤,能食蛇,有被蛇螫者,以鼠嗅而尿之即愈。”
石磊很是认真的找来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生物学大发现。
“寻宝鼠,毛色金黄,状如后世之宠物金丝熊,形貌可亲,善遁地,好寻金。然牙尖爪利,犹胜今之神兵利器。迅捷无比,无惧毒物,实为大杀器也。”
石磊虽然不是个完全的大老粗,可这文学水平在现在来说,也没比文盲强到哪里去,弄出这么段似是而非的东西,纯粹就是为了恶搞,要不也不会出现后世啊,金丝熊啊,这类的字眼了,这是给后人添堵呢。
刻完了这段文字后,石磊很是满意的端详了半天,起码如今这把字还是能拿得出手的。虽然是父亲从小为了磨练石磊的性子,还有对手腕的控制,逼着他练的,为此还吃了不少打。
恶趣味的石磊扒了个坑,邪笑着把这块石头给埋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