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笔代言合同在可谓是大赚特赚,因为次年刘飞人就拿到了雅典奥运的冠军,身价上涨了数十倍,后来刘飞人的代言都是500万起跳的,最高曾拿到过1500万的代言。
张冠知道,既然走上运动员这条道路,商业价值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而在这个问题上,上级的协会更是他必须要面对的一座高峰。有关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首先就是确定由谁来开发,如果放在国外的话很容易明确,运动员找个体育经纪人或者打包个经济公司就是了,但国内的情况却要复杂的多。
足球、篮球等商业化项目中,虽然也有上级管理协会的制约,但运动员是可以拥有自己的经纪人的。诸如一些国脚、国手,他们不但有自己的经纪人,而且很多经纪人的来头还很大。另外一些非奥运的项目,运动员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经纪人,比如斯诺克的小丁。
但其他的运动项目,特别是奥运项目,运动员却很难有自己的经纪人,几乎都是让管理协会或管理中心全权负责自己的商业开发。就好像刘飞人,这么大牌的运动员完全可以拥有一个经纪人团队专门为他服务,但是他在作为运动员期间连一个正经的经纪人都没有,所以的活动安排都是田管中心直接派人负责安排的。
在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对运动员使用经纪人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很多协会却进行内部的规定,不允许运动员使用自己的经纪人,管理协会会全权负责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这种内部规定有的时候连一个书面正式文件都没有,只能算做是一个潜规则,但却要求运动员去遵守。
在张冠看来,如果让协会全权负责自己的商业运作的话,就等于是签了一份卖身契,或许在经济方面没有太多的损失,但一定会失去自由,到时候无论是代言品牌还是拍广告,甚至参加一些商业活动都会受到制约,自己无法随心所欲,一切管理部门说的算。就好比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