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重伤员是没可能活下来的。轻伤员……羌兵没有轻伤员。即便胳膊被砍断了,依然与敌军酣战不休。这场战斗中,最耀眼的部队就要数羌兵。他们用鲜血,为子孙挣来了一个合法的身份。如果想要一世富贵,恐怕还得再拼两次。
云玥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太阳,估计最多还有三个时辰。黑幕就将再次降临到这片土地上,这一次云玥押上了一直没有参加战斗。作为预备队保留在一旁的六个步兵师,和敖沧海率领的旗卫队。
这些都是标准的生力军,敖沧海抽出马刀狞笑着对身后的胡刀骑士和大秦锐士吼道:“看得手痒了吧!砍他们去!”说完便纵马冲进了战团。
疲惫不堪的东胡人终于再也经受不住这种打击,旗卫队好像出栏的猛虎一样。锋利的马刀四下劈砍,每一次劈砍都能带起一捧亮晶晶的血花。而敌军绵软的青铜剑刺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往往会被坚固的铠甲划开。
穷奇骑着他的顿河马跑到了云玥的马车前,大声的吼道:“侯爷,难道我们边防军就是后娘养的。为何不让俺出去杀那些东胡人。”老狗在穷奇的身后,巨大的斩马刀横在胸前。北风呼啸的天气里,他居然脱得光着膀子。满是伤疤的皮肤,被寒风抽得通红。
“你这老狗,滚回去给老子把铠甲穿上。然后跟着穷奇,去杀那些东胡人。”对于这两个杀才,云玥也有些无奈。这两个家伙就是暴力狂,杀人对他们来说就是个人价值的体现。他们真的热爱杀人,这一很有前途的事业。并且一直试图发扬光大!
脑子不够使的穷奇还在发愣,老狗已经扣上帽子往自家队伍里面钻。三两下穿上棉袄,然后套上铠甲。二话不说,抡起斩马刀怪吼一声。便冲进了敌阵,一名精疲力竭的东胡士卒刚刚躲过一枚弩箭。巨大的斩马刀便来到了身前,然后他的半个身子就毫无悬念的被斩成两段。
穷奇这才醒悟过来,这是云玥同意了他去参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