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变越长,越变越淡,终于几不可见。
靖歆将元神附在影子上,从门缝中穿了过去,沿着墙,顺着壁,经过七个转弯,从一道关紧的门缝中梭了进去。门里面于公之斯端坐着;江离倚靠在几上,懒懒的;旁边是的有莘不破,追问着日间的疑问。
“还好,没有错过。”
金织的门紧闭着,隔壁石雁的门也紧闭着。这一宵的月色很美,美得有些妖异。
一条汉子在月色中慢慢地步近,在这两道门的十步外停下。他的步履沉稳而轻凝。一身布袍下,掩抑着不知多少精力。
金织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破鞋,石雁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绣鞋。“这么晚了,还有生意?”汉子没有说话,没有敲门,只是静静地走近,突然发现墙角窝着一团脏东西,然后他意识到那是一个和死了没什么区别的男子。他望着绣鞋呆了一呆,转身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
石雁的房间掩得很紧密,但仍偶尔泄漏了一些春光。或许连于公之斯都不相信,那个胆敢围攻他陶函商队的大盗,此刻正坐在一个妓女的门边,等着。
“沙”的一声,金织泼出了一盆脏水,然后眼睛也不看一下,便关上了门。没有泼远的一小股水慢慢流向墙角,到了札蠃脚边。这个强盗伸出脚踏住,污水便改了一个方向,向他身边那毫无知觉般的男人流去。
风很难闻。
如果当初命运的风没有转向,他札蠃将是这座无忧城的第三代城主。他祖父是一个开业的英雄,他父亲是一个守成的男子,而他,也将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志气的花花公子罢了——如果他能顺利在这座城池长大的话。用暴力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终于酿出了腐烂的美酒和叛乱的火花。
“对于这座城堡,我师父告诉我的并不多。整个事情,还要从那场天劫说起。约一百年前,雷火星云从天外飞来,落在我们现在称为大荒原的地方上,把三百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