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