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不给把人杀了,激愤杀人,这种偏激的行为有些人倒是能理解,但是为什么还要奸污人家?
说不通了吧?
也有见色起意的嫌疑。
田娃听着陆宏那威严的声音,心下一阵阵打鼓,语气也慌了:“那是,那是因为,她勾引我啊,拿了我的钱,不就是想跟我好,最后还不跟我好了,我气不过。”
陆宏眼中凶光一闪,又问道:“你说徐珍珍勾引你,但是你的胳膊手上,明显许多抓痕,现场也有非常严重的反抗迹象,如果她勾引你,会如此反抗吗?”
田娃道:“那是因为,因为,她是图财,所以反悔了才反抗。”
陆宏道:“尸体是死者留下的最后遗言,田娃,尽管死无对证,但是徐珍珍的尸体上伤痕累累,可见她反抗的有多么激烈。
就是在抛尸的时候,她的胳膊为什么垂不下去?
因为这是人死的时候,意志力却还没有放弃,她到死都没放弃反抗,这样的姑娘,你说她会图你的财?
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而再看你的行为,先奸后杀,能想到抛尸投井,每一处无不显示出你阴沉冷静的心理,那么你现在来编瞎话希望案情向着对你有利的方向走,就不足为奇了。”
旁人说这些话可能不足以令人信服。
但是公堂上的审判大人都觉得杀人手法残忍,这还能是一个激愤杀人说得过去的吗?
四周迁怒徐珍珍的人,开始偏向于徐珍珍了,毕竟杀人的手法太凶残了。
听着议论声,秦姑姑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田娃见势不好,忙道:“大人,您不能因为这些就认为徐珍珍没有责任啊。”
陆宏道:“你不懂得刑名,当然觉得不能凭这些当证据,但其实这些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不过呢,本官也想让你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