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到时候把种子放我屋里好了”简恒说道。
“行,我知道了”赵长山说完,两人便各自转头。
简恒迈步往自己的屋子方向走,走了差不多一大半的路,发现二虎一蹦一跳的出现在自己的视线。
如果说一只灰兔子在雪地里有点儿显眼的话,那么现在的二虎是夜色一百瓦大灯泡。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大麦和小麦给二虎做的坎肩色彩太鲜艳,不是大红是大绿的,这家伙在雪地那岂止是显眼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不光显都有点儿扎眼!
对于一般的兔子来说,‘打扮’成这样无异于找死,但是二虎不存在这个问题,它不招惹别人别人已经万幸了。
附近溜达的野兽们都已经知道了这只兔子来头,不服的都已经被制服了,实在和二虎过不去的,以二虎的好胃口,它们的结果也可想而知。
简恒看到了二虎,二虎也同样看到了简恒,一见主人,二虎立刻调整了方向,一蹦一跳的向着简恒这边欢快的走了过来。一身绿衣的二虎如同一个在雪地弹起来的绿皮球,动作很轻盈,也很优雅,看的简恒不住的点头。
当二虎离着简恒不到二十米的时候,突然间简恒的头顶传来了一阵鹰啼。
咻!
一声鹰啼清亮悦耳,直插云霄,一听便知道发出这声啼呜的鹰一只是伟硕的壮年雄鹰,如果是老猎手的话都不需看,便能明白这一声鹰啼透出的自信与桀骜,这一声啼呜完全向领地的所有生物挑明了谁才是这片土地的天空之王。
简恒听到了鹰啼,一抬头便见一个棕灰色的影子如同一道闪电般的扎向了雪地,目标明显便是在雪地跳的正欢的二虎。
瞬间简恒的脑瓜子里便闪出了一个念头:坏了,这货找不痛快了!
这个找不痛快自然说的不是二虎,而是那个向二虎扑过来的淡淡标灰色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