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男人怕是属于老油条类型的,最少不是可以呼喝几声吓的住的。
“楼下的女士说早上你的兔子咬了她家的狗,导致女士家的狗不停的吠叫扰民......”男警官说道。
简恒根本就没有让他说完,哈哈笑了两声之后反问道:“我只听说狗咬兔子,还头一次听说兔子咬了狗,警官我觉得那老娘们疯了!最好去看看心理医生。还有如果她要是有什么意见的话和我的律师谈好了”。
说完简恒就这么施施然的转了身,弯腰把自己的翘臀故意冲向了门口,让警官不爽,自己这边在衣服的口袋里翻了几翻,找了一张名片走回到了门口。
“喏!这是我律师的名片”简恒两根手指夹着名片放到了警官的面前。
男警官起初还有点儿不以为意,不过当他看到名片上的律所的时候,不由下意识的微扯了一下嘴角。
“你的律师?”男警官有点儿不相信。
“嗯,我的!”
男警官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男警官相信这话是真的。
同时男警官心中开始腹诽起了简恒:这家伙连这么贵的律师都请的起,还住这破烂地方?要不是存了心坑人就是有受虐倾向!
最后男警官在心中给简恒这类人下了定义:你们这些有钱人真变态!
“好的,我会把这转交给楼下女士”男警官说话的语气自然而然的客气了一些。
作为一个小警员男警官不是怕简恒,他怕的是麻烦。
在美国能让警察头疼的一般来说有两类人,一类是媒体,这帮子扯起蛋来估计连自己都能泼上三盆狗血,何况别人。二类就是律师,在他们嘴里,只有自己的委托人才是好人,而一旦有机会,那nypd在他们嘴里是纽约的恶棍,合众国的败类。
恰恰简恒的律师所的事务所就是让纽约警察头疼的这类。
最为主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