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里用餐的西装因从座位上站起了差不多一半,他们吹着此起彼伏的口哨,不停的鼓着掌,一下子高档餐厅似乎有了低俗小舞厅的氛围。
女经理的老脸已经快冻起来了!
简恒这边根本没有兴看她,冲着向自己鼓掌的人群抱了一下拳,潇洒的一转身离开了餐厅,颇有一点儿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与自然!
出了餐厅的门,简恒回头望了一眼自己腆着脸工作了两年多的地方,好一会儿才道:“不缺钱的人生就**任性啊!”
戴上了头盔骑上了车,简恒往家里去,骑了一百多米简恒一只脚踩到了地上,自言自语的说道:“我特么不赶时间啦,有必要骑这么快么?”
下意识的猛踩到了现在,简恒才想起来,现的自己已经不用像是以前那样忙了,于是立马慢慢的骑了起来,一边骑一边欣赏起了周边的风景。
到了纽约四五年,简恒第一次有用这样的视角观察这座城市。
说实话,自从踏上了美国土地的第一天,简恒就觉得有一双无形的手推着自己,让自己不停的向着前方狂奔,从一个国内小镇上的快乐少年,变成了美国一个几乎永不能停止转动的亚裔螺陀。
简恒知道自己在这里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能依靠,和谁也谈不上亲情,没有学历,没有知识,能靠的住的只有自己的双手,想要过上好日子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向前跑,要比别人跑的快,更要比别人跑的早,这样的简恒哪里有心思去欣赏什么沿途的风景,稍有不慎说不准连饭都吃不起了,悠闲对于简恒来说是最大的奢侈。
头一次用这样的心境去看纽约,这时简恒才觉察到了纽约的美,夜色中的纽约透着一种诱人的繁华,也透着一种金色的迷离,这是美元的味道,正是这种味道让世界上无数的人争相投入这座世俗的大熔炉,要不功成名就,要不粉身碎骨。这座城市在上演无数传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