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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第408章 大明市舶司(第三更)(3 / 5)

不过这都好理解,或许郑有海是听到了李云天要来扬州的消息,所以从宁波赶了过来,毕竟上京告状的代价太大,如非逼不得已谁也不愿意走这条路。

令李云天感到意外的是,郑有海的案子与宁波市市舶司有关,这出着实出乎了他的意料。

市舶司是唐朝、宋朝、元朝和明朝在沿海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贸易的衙门,相当于现在的海关。

明朝的市舶司管理着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有从五品的提举一人,从六品的副提举二人﹐从九品的吏目两人。

提举的人选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当地布政使司衙门特派,另外一种就是由按察使或者盐课提举司提举兼任。

值得一提的是,市舶司隶属于当地的布政司衙门管辖,因此税收大权完全掌握在布政司衙门官员的手里。

宣德二年的时候,大明一共有四个市舶司,分别在广东的广州、福建的福州、浙江的宁波以及交趾的云屯。

其中,广州市舶司是为占城﹑暹罗﹑满剌加﹑真腊诸国朝贡而设;宁波市舶司专为日本朝贡而设;福州市舶司专为琉球朝贡而设;云屯市舶司为了接待西南诸国的贡使。

除了接待各国贡使外,舶司的重要职责就是管理海外的贸易事务:

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

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和人口等违禁之物;

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货物),押送回港,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

将舶货抽分,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后改为细货十取二,粗货十五取二,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然后发还舶商自行出售。

对于来大明贸易的外国商船,市舶司也采取类似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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