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显然是极为畏惧康德和他的轻骑兵们,根本不敢与之匹敌。
最初康德还下令干掉它们。
但基本上就是浪费时间,根本就一无所获。
因此继续前行时,遇到小股的豺狼人则根本不加理会,除非是数量百只左右,可能对岗哨绿洲造成少许危害,康德才会悍然下令,举着红底金狮子的旗帜,带队将它们生生冲垮,全部屠戮在沙漠当中,以绝后患。
部队行进的速度依旧很快。
萨兰德马,沙漠马,都是适合沙漠地带的马种。
单峰骆驼更是号称沙漠之舟,虽然短距离爆发不如马类,但长途跋涉却胜在耐力。
这是保证前进速度的主要原因。
不过,幸好康德的骆驼与战马没有发生意外。
按照前世的经验,马对骆驼的味道极为敏感,会相当畏惧。而骆驼对马则会暴躁,两者放在一起,估计早就是鸡飞狗跳,闹得无法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骆驼骑兵是战马骑兵的绝对克星。
原因就正是如此。
不过这种兵种相克,也仅能在沙漠地带出现,毕竟在平坦的草原,或是其他平原地区,机动力极强的战马骑兵可并不畏惧移动缓慢的骆驼骑兵。
但在沙漠中,骆驼骑兵的作用是极强的。
曾经在地球某地区的沙漠就显示过这点。
历史上阿拉伯人骑着骆驼,在沙漠里干翻了无数个帝国的精锐战马骑兵,甚至包括拜占庭帝国、萨珊波斯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等。
实话实说,康德对此也蛮有意动。
不过想想目前骑砍中并没有标准的骆驼骑兵,只能选择放弃。
部队行进的速度很快。
黄昏休息,准备晚饭,在入夜后继续启程,直到深夜才扎营睡觉。
黎明时分赶路,很快就接近了部落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