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捞上来一条人的大腿来。
所有人都吓坏了。捕吏不敢怠慢,将所有人连带整艘船都押回县衙审问。
这个时代的问案,可没有什么文明一说,几句话不招,立时就是大刑伺候。三木之下,几个家人早半条命去了,只得招认,自承杀人分尸之罪。
再问尸其他部分,几人哪里招认的出?无奈之下,只得胡乱指认,其中一人竟说埋尸处就在伍家后院。却是因为曾见自家表少爷在某个夜晚时,于后院埋过什么东西。
县太爷当即派人冲进伍家,在那家人的指证下,将后院挖开,结果竟当真挖出一具男尸,而尸体上也果然少了一条腿。将船舱中的那条腿一对,正是完丝合缝。
这一下,证据确凿,县令当即使人拿了伍家上下。伍老员外破天介的喊冤,声称那里只是埋过一些蚕尸,从未曾害过人命,而且还是自己的表侄亲自办理的。
自己那表侄可不是个一般人物,乃是弘治三年的进士,姓袁名宗皋,如今已是兴王府的长史。其自幼与自家女儿青梅竹马,乃是指腹为婚的亲家。
也正是如此,今岁袁宗皋回家省亲,这才曾在自家小住过一段时日,正好遇上此事,便主动承办了此事。试问如此人物,又岂会无缘无故的犯下这等罪过?
伍老爷子一口咬定肯定是有人陷害,打死也不认罪。县令听闻袁宗皋的来路,也不敢轻易武断。当即便派人往兴王府寻袁宗皋取证,却哪知袁宗皋矢口否认,只是说当日为取悦未来老泰山,曾将两个随从借调给伍老爷子听用。但具体做了什么,却是并不清楚。
县令又让将当日两个随从请出一问,却被告知,那两人回来后就请辞了,如今早不知去了何处。
这一下,这案子便彻底成了死无对证。袁宗皋将自己摘的清清楚楚,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伍老爷子的清白,结果就只能是伍老爷子承担此罪了。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