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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四十五章 托付(4 / 5)

每亩九厘,天启年间减到了六厘,减收了一百五十万两左右。

杂项收入,在天启年间是一百八十万两左右,其中房铺税和典当酌分,这是向工商业者收取的税费,此外盐税和茶税,也是比万历年间多收了好几十万两。

而到了崇祯朝,总的税赋额度差不多,前两年略有回调,也是崇祯和新上任的大臣知道民间很苦,所以回调了给大家喘口气。

到了崇祯二年和四年之间,收入又重新上来了,因为大量的农民造反,各处兴军,崇祯二年被女真人入侵,战后一片疮痍,要修城重建,另外还要整编兵马,用钱的地方太多,所以崇祯二年之后又将收入回调。

但回调的收入杂项收入和盐茶税都减少了,而农田赋税则大为增加,从天启后期的每亩六厘增加到了十二厘,对百姓来说,可谓盘剥更重。

后人说的崇祯年不收工商税当然是鬼扯,可是幅度大为减少,也确实是事实。

到后来剿饷和练饷加征,三饷一年增收两千万,朝廷用度开销还是不足,蓟辽宣大等镇一年哪能得了这么多钱?

大量的开销被贪污和浪费了,崇祯的治国无能,在这一点上就无有可推辞的地方!

信王对兄长的话,几乎一点儿也听不进去!

对一个笃信儒家学说,相信名君贤臣模式的亲王来说,大明帝国家传的治国心术是根本没有什么参悟,而且信王的天份不好,脾气又固执,性格有些偏激,所以在此时根本无从体会兄长的良苦用心。

外朝用文官,这没有问题,但内廷的皇权怎么用,皇帝的意志怎么体现,这其中是有大学问的。

帝王之道,术法理要并用,所谓独尊儒术从来就没有过,那是在民间哄傻子的说法。其实汉宣帝的话才是真实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这才是一千多年来的真相,纯儒治国,以前没有过,以后当然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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