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矛顶端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寒光,到处是一排排的穿着各色军袍的士兵,由于只是列队欢迎,骑兵们并没有束甲,但在火铳的刺刀和长矛的枪尖之下,没有人敢怀疑这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强大军队,在这样的军阵面前,似乎千骑万马可以随时踩踏过来,那种百战精锐之师的气息扑面而来,令人感觉战栗和胆寒!
一群南方人都屏住了呼吸,甚至就是感觉呼吸不畅。
眼前的这数万人规模的军队是那么的叫人震撼,叫人慑服,叫人感觉到什么是百战余生的精锐!
这些部队,原本就是从对察哈尔人的一系列战事之后调到蓟北郡来的,他们身上的杀气还没有尽数消弥,自然而然的就会流露出来,哪怕是现在列队欢迎南方来的同袍,这种杀气仍然相当的明显和充足,甚至很多将士自己都不自知。
“什么是百战雄师,这就是了!”郑彩胆战心惊,到此时才知道自己的浅薄和无知。
以前在台湾时,第四团也曾经集训,在荷兰人上岛时也曾经摆队威慑,但第四团的气质和整体的杀意就不如眼前的这些部队。
其实并不是第四团不是精锐团队,也不是第四团不够强悍,只是在台湾承平日久,不如眼前这些团队是刚从战场上下来,而且经过长期的军训司的苦训,他们原本就比第四团要稍强一些。
郑芝豹等人也是一样的表情,在此之前,他们对和记在北方的基业有怀疑,甚至有些不屑。海上争雄,争的是船,陆战队再强也只是辅助。这些水上的强人天生的对陆军就有些不以为然,就象几百年后某岛国的海军和陆军之争一样,双方都认为自己要紧,都抢着要当主角。而在此时此刻,他们才深深明白和知道,在陆地上,只有这种百战精锐之士组成的军队,才能维持住庞大的基业,甚至大为扩张,直至掩有天下。
“小子们现在懂得了?”郑芝虎对兄弟子侄辈这些天的跳腾根本不加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