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开性子叫他们抢,恐怕造成的破坏还要严重的多,张瀚和军司方面当然不会允许,他们要的是有人在草原上立威,又不是要把蒙古人杀光,牛羊群抢光,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就是竭泽而渔。
张献忠却是一直拿眼盯着对面的蒙古人看,身为一个陕西人,对北虏的危害再清楚不过,北虏向来是残忍和善战的代言词,有个亮闪闪的标识就是“骑射”二字,对普通的汉人来说,能骑马射箭的北虏有天生的战争能力加成,从内心深处来说,人们对北虏又是害怕,又有些说不出的敬畏。
毕竟一群野人二百多年时不时的破关而入,烧杀抢掠,大明坐拥亿万百姓和百万边军,一直拿对方无可奈何,说明北虏也是一群有本事的人。
现在这么一群人,居然老老实实的杀马盟誓,与和裕升的官员喝血酒确立誓约,而且就在此前不久,猎骑兵还杀了他们好几百人,这些台吉和那个圆脸的大汗一脸的晦气色,牧民们垂头丧气的收拾战场,把死人和死马纷纷抬走,就算是在收拾战场的时候,这些一直被人吹捧成是狼群的人们却是如绵羊般的懦弱和乖觉,他们没有愤怒的情绪,更没有复仇的迹象,从上到下都是老老实实的,似乎猎骑兵杀的越狠,这些北虏的敬畏就越深,也就更加畏惧和怯懦。
“啐!”张献忠吐了一口唾沫,骂道:“一群废物。”
张献忠又看向张世雄的方向,他向李春生道:“看那莫司官,似乎不象是军中的人,还能指挥咱们的营指挥?”
不管怎样,张献忠对张世雄还是很服气的,胆子大,思维缜密,逻辑层次分明,下的军令也清楚干脆,叫人知道该怎么干,而且听军令做事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张献忠还不是十年之后的八大王,就算他在崇祯二年起义之初也只是小头目,到崇祯七年前后他自己才有几千人马,在农民军中自立一个山头,那时候李自成比他还差一截,后来烧凤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