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想到这里,她的目光缓缓落在了前方的白衣男子身上,里面带着探究之色,这沧澜城背后的主人,有没有可能是容瑾淮呢?
“走吧,天色不早了。”就在她沉思的时候,忽然有人拉着她朝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说,“我们去找个地方住下来,今天可以去奴隶市场逛一圈,明天去拜祭完卿将军,我们就启程去烈焰山脉。”
“哦哦,好。”这一句话让卿云歌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她跟上前去,然后目光不经意地一瞥,在看到两人交握的手时,眼角不由地抽了抽。
这世子是不是有恋手癖啊!怎么老喜欢握着她的手?
这也就是这具身体的手从小到大不干重活才这般细腻如玉,要是换了她前世的手,恐怕他肯定不愿意握着,毕竟身为杀手,不仅要学枪,还要学习冷兵器,手上的茧子早就连成一片了,摸着恐怕会硌死人。
果然自己真的不能在他面前想事情,只要一想事情,她就会被占便宜,自从和容瑾淮认识以来,这种事情都不下数十次了,她都差点习惯了。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卿云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咦,习惯?习惯个屁啊,这可不行!习惯了就要坏事儿了。
“那个……”她努力地抽了抽自己的手,发现自己实在是抽不出来,只能放弃了,行,握着就握着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于是只能默默咬牙地说道,“我们去哪里住?”
沧澜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客栈,就现在大眼望去,长街两旁全是清一色的客栈,而且各个看起来很不错,什么类型的风格都有,方便来客们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一家来进行居住。
而且这里的客栈挂牌的价格并不怎么高,她方才看了一眼,住一晚上,最贵的也不过十颗晶石,大部分价格都在六颗晶石左右,倒也不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卿云歌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