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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中华新闻发布会(2 / 5)

记录在记者们的电脑上。

接下来就该到了记者提问时间。

记者a:“我是中华新华社的记者,请问一下,李岚同志此举是否事先得到国家的许可?”

外交部发言人道:“对于每一个公民自我发展的国际人道事业,国家都是十分的支持,自然也会断然去禁止。人道主义事业。最主要的就是积极性。唯有热心积极加入到其中,才能真正为世界各个灾区带去实质性的帮助。”

记者a:“谢谢你的回答,我问完了。”

场控:“下一个。”

记者b:“我是日本共同社的记者。李岚既然是中华的合法公民,那为什么此前会在索马里招兵买马,根据资料情报显示,此人在索马里已经坐拥上万武装人员,俨然已经成为当地一股极强的武装势力。且,索马里驻华大使馆,也曾向中华提出这方面的抗议。我的问题是,这是否也是中华支持的。”

外交部发言人道:“对此问题我可以做出以下解答,首先在这方面。我国不会表示任何的立场。但作为一个中华合法的公民,我国有权利保护我国公民在国外的人身安全。哪怕他触犯到法律,也须由我国法律来制裁。

众所周知,索马里目前的局势十分堪忧,每一个到索马里的外国人,或多或少会雇佣一些保护自己生命的武装。要想在索马里站稳脚跟。为了救助更多的索马里人,必要的武装势力是保证人道工作的顺利展开。

李岚同志虽然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就算他所雇佣的安保人员不少,但都是索马里本地人,而且在索马里的法律框架下。这并不违反索马里当地的律法。再者,李岚同志是去帮助索马里人,根据我们的了解,那些所谓的武装人员,并非他所拥有,而是几位和他志同道合的索马里人所拥有。”

记者b:“根据情报显示,博萨索政府军已经将那支武装势力定为*武装,对此事中华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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