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怎么可能!”
“那老鬼疯了吧?”
“敢和护城使争,他是被吓傻了?”
……
惊呼之声顿时响遍整座拍卖会的每个旮旯,人群纷纷起身抬头向上看,不敢相信那个向来胆小的富商敢和护城使叫板。
“咦,那个吝啬鬼反常了。”何川放下手中的酒杯说道。
原野看着那对父子,老头六十来岁,臃肿的身体穿着赤色锦袍子,肚子上佩着三圈拇指粗的金链子,左耳上戴着三颗鸽蛋大小的绿色宝石坠子,脖子上是一条金香玉项链,镶着满嘴金灿灿的金牙,笑起来非常恶心。短发,浓密的络腮胡,皆斑白,大嘴大耳大鼻,细长的眼睛,十根手指上戴着八枚精美的金戒指。总体看来,一身珠光宝气,却令人心生暴殄天物之感。至于他的儿子,年龄大约三十岁光景,貌样与他相当,腰杆比他挺直,身体比他壮实些,除了头发与络腮胡是黑色的,其余的简直就是他的年轻时翻版。
“他们是谁?”原野问道。
“那老头姓阡,单名一个陌字,叫阡陌,他的儿子也叫阡陌,与他名字相同,为了区分他们,人们一般会叫老阡陌或小阡陌,很滑稽的一对父子。他们是风国家喻户晓的顶级富商,平时行事谨慎,欺软怕硬,除了对自己家人,对别人异常吝啬,是他们商人圈中常被人耻笑和巴结的人物……只是,他们平时连见个卫兵队长都会低声下气,为什么今天敢和护城使叫板呢?”何川奇怪地盯着老阡陌看,发现他对宗煜并没有多少忌惮,却一直盯着江舞云,一脸谄媚。
“哈哈,一百万金币,老金猪干得好!”江舞云开心地大声说道,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虽然老金猪是人们背地里称呼老阡陌的绰号,带着鄙夷之意,但老阡陌还是很开心,露出一口闪亮的金牙,向江舞云鞠躬道:“多谢七小姐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