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兵种的优劣却很是清楚。不过,独孤之所以如此自傲,确实有他自己的理由,也有他的资本。
战斗刚刚一开始,河千云便吃了一个大亏。原本他以为河套会以步兵方阵层层推进,骑兵两翼包抄,一口气将自己这四十万大军吞掉,因此特地通报宇文清和钱双等人,让他们在侧翼布置大量的长枪手,以避免钱双那样的事情在发生。
不过,他根本没有想到河套最锋利的刀子却是在中路。
当两万身披重甲全身上下只剩下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重步兵出现在安越士兵眼前的时候,不仅仅是普通的安越士兵目瞪口呆,便是河千云都有片刻的失神。金花三越地区的战争艺术远远无法和中原等地相比,就像是金花三越,他们军队的重甲,仅仅只能和清风士兵的轻甲相比,根本没有见过这么变态的步兵。
长矛刺在对方的盔甲上,可以说是应声而断。而大刀砍中对方的盔甲,也只是在上面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已——特地设计来对付塞外游牧民族重骑兵的河套重步兵,防御力自然非同小可。而对方长达丈五的镔铁长枪,每一次出击,都会给自己这方带来巨大的伤害。
轻薄的盔甲,在镔铁长枪面前,就像是白纸一般被轻松刺穿。一枪下去,力气大的河套士兵,甚至能够轻松刺穿两人甚至是三人。
“前面的士兵挡住!弓箭手,弓箭手在哪里?射他们的眼睛!”河千云着急的大声吼道,作为三越地区仅有的几个沙场老将,河千云深深的明白,战场上不怕战事惨烈,不怕伤亡太大,怕就怕在对对方的军队无可奈何。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会动摇自己这边的军心。不过他很快就看出了河套重步兵的缺点,那就是眼睛。冰冷的盔甲,并无法将河套步兵的眼睛也一并遮上。只要射中对方的眼睛,那么对方的重步兵也就不足为虑了。
不过,河套方面也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在盔甲的眼睛部位,打造的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