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一将功成万骨枯,既然如此,那还是用对方士兵的尸骨,来铺就自己血染的风采吧。
每当金花士兵要靠近壕沟的时候,早已经在壕沟中养精蓄锐的河套士兵们便是一个反冲锋,猝不及防之下,金花士兵顿时就被打落了下去。不过朴志成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两次之后,便总结出了对策。每次河套的士兵一反攻,早已经准备好的弓箭手便是一轮齐射,不分敌我的将壕沟边上的人全部射杀。当然,考虑到大军的士气,朴志成的这一招并不常用,但是也给河套士兵带来了不小的伤害。
血杀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金花士兵的战斗力,他是有十足的理由鄙视。但是对方的主帅却非是易于之辈。每次朴志成都能够找到合适的时机和合适的角度攻击自己的阵地。为了应付河套士兵的滚石,他将队伍拉的很开,并且就地取材制作了一些小型的投石机。这样的投石机虽然做工粗糙毛病不少,而且威力也是不大,但是终究给河套大军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看到对方大军之中高高飘扬的“朴”字大旗,血杀的心中一动,难道是朴志成亲自到来了?想到这里,血杀的精神顿时一振,身为军人,能够和一个名将对决于沙场,那无疑是一件极其痛快的事情。对于这个称雄南方号称西江以南第一名将的朴志成,血杀早已经是慕名已久,特别是在和卡辛巴斯两度交手,并见识了横石哈桑和孟菲斯的急智之后,血杀更是渴望能够称一下这些名将的分量。嘴角浮起了一抹笑意,而血杀眼中的战火却是更加的旺盛了。
朴志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啊,血杀暗暗想道。不过这也是正常,以金花士兵的战斗力,也就是比帝国的地方驻军强一点,而三越士兵的战斗力更差,可是他们能够将帝国百战宿将欧阳靖忠死死的咬住,很显然将领还是有些本事的。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在这滇南自己不会太寂寞。
金花大军之中,朴志成也是眉毛紧锁。招手唤过随军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