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胶着,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己方的惨重损失是无法避免的!任帅的武技略逊于杜兵,但勇猛胜过杜兵三分,还是试一试吧!幸好的是,自己这方还留了一支五百人的预备队。
主将要善于保护自己这是正确的,但在危急时刻,主将要敢于挺身而出也是正确的,这是看起来有些矛盾的两道选择题,其中的分寸全看个人掌握,掌握得好,这个人会成为名将,掌握得不好,就容易被人看成是鲁莽之辈或者是怯阵之徒。
任帅跳到了地上,他的亲卫连忙迎了上来,亲卫可是一个将领最贴心的士兵了。跟了任帅这么久,看到那双血红色的眼睛,任帅的亲卫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主将想要做什么,其中一个连忙递上了任帅的熟铜棍,另一个亲卫则伸手去摘任帅的头盔。
主将的头盔是有讲究的,头盔上不但有弓箭手那样耀眼的红樱,而且还抹上了一层金粉,在众军中显得异常醒目,当然,这个人也会成为敌人的重点‘照顾’对象。只不过擒贼先擒王不那么容易成功,所有的将士们会誓死保护军中带着金盔的主将。
这是姬周国,或者是整个大陆上不成文的规则,当然,这里不包括草原部落,因为他们的王者喜欢戴的是镶嵌着珠宝的皮帽。只是这个规则后来被一个人打破了,那就是钱不离,不管他指挥多少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这种可能让人短命的鬼东西他是坚决不戴的。
任帅接过自己的熟铜棍,一把推开试图摘下自己头盔的亲卫,转头对躲在铁皮棚下躲避箭雨的预备队大喝道:“弟兄们,随我来!!”
“将军!”一声厉喝从哨栏上传来,那是李霄云的声音。
任帅愣了愣,低声骂了一句,随手摘下自己的头盔,扔到地上,转身迈开大步向营门走去。
哨栏上的李霄云不由松了口气,他对着自己的亲卫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也出去应战,在哨栏上他是无比安全的,多一个人就多